保卫处机构设置
保卫处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处是负责校园治安、消防、交通、户籍等方面管理工作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拟定消防保卫方面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校园的保卫工作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校园内道路交通治理工作。
四、负责校园消防工作。
五、负责全校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出入证管理办理工作。
七、负责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校园技术防范设施的规划、运行与管理。
九、负责与各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及关系协调。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部暑、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 “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全校的综合治理,做好综治日常工作。
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消除不安定因素,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四、经常分析校园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难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教育管理,做好公共场所、要害部位、商业网点以及特种行业的安全管理。
五、协调组织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周边治安整治工作。
六、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七、负责起草保卫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负责处务会的组织及会议记录;掌握全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协助各科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负责各有关业务部门来处工作的接待与分流安排,负责各业务科室各项工作情况信息的综合整理与反馈,及时填报各有关业务部门的统计报表,整理后及时呈报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九、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业务。
十、负责全处文件的的收发、登记、传阅及档案建设与管理;指导、考核各科室内勤工作,督促本处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档各类文件、资料、报表;负责本处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
十一、负责处内资产、器材装备的购买、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配发。
十二、负责办理全校集体户教职工及学生户口迁入、迁出、身份证申办等工作,为师生提供户籍政策咨询服务及外来务工人员、少数民族人员、教职员工学生信息的统计上报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