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内各单位:
我校于8月27日发布《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三轮车入校通行的公告》,明确上述车辆禁止入校通行。目前仍发现部分教职员工将车辆驶入校园骑行,违反公告相关要求。
保卫处将于9月9日起,对校内未悬挂通行标识的车辆开展集中清理。请相关人员及时将上述车辆移至校园外规定区域停放或自行妥善处置。
如确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客观原因,需在校内骑行上述车辆的,请按规定流程提交申请办理通行手续。未取得校内通行标识的,一律不得在校内骑行。
特此通知。
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